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安办通〔2018〕83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按照《安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方案》(安治普组〔2024〕1号)有关规定,现将一年来安宁市人民法院履行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为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院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安宁法院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重要论著,突出加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培训,提升全院干警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2024年召开了9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专题辅导讲座15场。
二是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法治实践,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结合法治安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等中心工作,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各类普法方案,常态化开展面向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普法宣传。通过开展“阳光司法”“模拟法庭(庭审)进校园”、法治讲座等方式发挥好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法律六进+N”活动,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民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继续推动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法。按照《关于推动安宁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安排好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围绕中心大局,面向社会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一)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安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结合安宁市和我院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要求,着力补齐我院“阳光司法”“模拟法庭”等活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活动品质,打造专属法院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深度落实2023年出台的《安宁市人民法院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宁市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模拟法庭”等四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普法强基·法治伴你行”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等方案。
做好我院“政法单位包村(社区)强效应计划”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各村(社区)开展包村、联户、到人的普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基层普法工作精准施策、提质增效。今年下沉街道、园区、社区、学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70余次。
(二)深化普法宣传品牌
安宁法院在2023年的普法宣传基础上改版创新,2024年持续加强【安法释界】、【安小法普法记】等以案释法专栏的策划,涵盖了各方面群众生活中常见但容易忽视的法律问题,多件案例和短剧被各组织转发使用并被省级媒体报道,其中【安小法普法记】在微博上更是成为话题。2024年共发布普法推文818篇、普法宣传原创稿件206篇
(三)推动“法律六进+N”活动,将普法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安宁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的属性,积极联合辖区街道、社区、村委会、司法所等职能部门,结合各辖区的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例如:刑事审判庭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职务犯罪、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案件,组织、邀请安宁市委各部委干部、新提拔科级干部以及街道干部参与旁听,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 “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近距离看清“警示牌”,系好“安全带”。环境资源审判庭结合如案发地、案件多发时段,积极开展“街子天”庭审,利用“街子天”将法庭搬到案发地,搬到群众身边。公开庭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假药罪案件,直观的帮助群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意识。民二庭少年法庭在寒暑假分别开展青少年法治夏令营和冬令营活动,让学生走进法院,通过“零距离”感受、“沉浸式”体验,提升法治教育效果,激发学生学法用法激情。昆钢法庭积极利用巡回法庭,在小区内公开审理物业纠纷案件,帮助群众理清物业和业主各自的责任义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以节日为契机,扩展法治宣传新渠道
安宁法院在三八妇女节、元宵节等节日和“5.20”等特殊日期,以及“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法治宣传日,结合节日特性和辖区街道社区组织的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并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如3.15直播、释法活动,让法治宣传更接近群众、更接地气、更加满足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五)加强释法析理和判后答疑,实现普法与执法办案一体推进
在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等审执工作全过程,做好法律法规的答疑解惑、释法析理。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及时发放诉讼须知,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详细告知当事人。建立判后告知书制度,审判后,办案法官向当事人出具判后告知书,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审判程序与实体裁判的依据,做好法律条文的解读,消除当事人疑惑。
(六)着力培育青少年法治精神
安宁法院将保护关口前移,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由18名法官、法官助理担任辖区各高校和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开学季、毕业季等时间段,根据各所学校、各年级的差异性和需求的不同,分别以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庭公开日等各种形式打造独有的普法内容,走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2024年以来,我们在校园开展了47次活动,覆盖了辖区10000余名师生。
同时,安宁法院对学校老师、单亲家庭父母、留守儿童监护人等特定人群也开展针对性“座谈式”的普法教育,督促其履行其监管、教育职责,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益。在离婚案件适用的《离婚证明》书上加注“法官寄语”,引导有孩子的离婚男女正确处理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与这类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扶,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内容普及不够全面。法院在普法工作中,往往侧重于宣传案例和法律知识,有时会忽视基础知识和常识的普及,使得普法内容在全面上有所欠缺。
(二)普法效果不明显。法院普法还单纯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展,缺乏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使得普法的广度、影响力还有待拓展。
(三)普法的手段创新不足,在矛盾苗头初期介入不够,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得还不紧密,使得在普法工作传递过程中,缺乏社会共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基层法律知识的普及,除案例和法律条文的解读外,强化对法律程序、诉讼流程等基层知识的普及,帮助群众建立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
(二)积极与我市政法、宣传等部门以及安宁融媒体中心进行常态化沟通并获得支持。主动融入全市普法工作大局,积极持续的对反诈骗、非法集资、知识产权和国家安全等进行法律宣传,与我市平普法宣传形成合力。
(三)要树立普法不是单纯的普法,而是要将普法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反诈宣传、特殊群体管理服务、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结合到一起一体开展。要充分借助我院已搭建的多元解纷机制平台,将普法过程中发现的常见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安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